汽车报废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车,由车主送至车管所指定的
焦作汽车报废解体厂办理报废的过程。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上路,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果被交警发现,汽车也会被强制报废处理,车主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
焦作汽车报废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跟随
焦作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一起了解一下吧。
焦作汽车报废流程1.车主通过电话联系
焦作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400-8951798),然后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手续并告知车辆位置和拖车时间,
焦作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提供免费上门拖车服务。
2.车辆托运进厂后,车辆信息会上传到车管所进行核档,确认车辆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异常状态存在。
3.确认车辆无异常状态存在后,
焦作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会对车辆进行拆解,确保报废车辆不会重新流入社会。整个拆解过程会有警察进行现场监督,并拍照上传到车管所。
4.将拆解后汽车的照片上传到车管所,由车管所进行审核后,将汽车从系统中注销。
5.车管所与
焦作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为车主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手续邮寄给车主。
焦作汽车报废标准(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