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异地车报废办理流程,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修武县报废汽车厂是焦作市车管所指定的外地车报废定点单位,可办理全国各地车辆报废,并为车主出具注销证明。
修武县异地车报废办理流程:第一步:将准备报废的异地车交到修武县报废汽车厂(焦作市免费拖车)。
第二步:修武县报废汽车厂将车辆毁型,手续由车管所受理并发函到车辆原籍车管所。
第三步:报废车辆原籍车管所进行回函,回函后焦作车管所进行车辆注销。
第四步: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与《汽车解体证明》邮寄给车主或者车主来修武县报废汽车厂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