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报废政策规定,小型出租车使用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2年,达到年限将强制报废。此外,如果未到达规定年限,但行驶超过60万公里,也会强制报废。
不少出租车在临近报废期时,会将车籍转至外地,并将营运车辆的性质改为非营运车辆,当私家车重新上路。而新规规定,对于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性质相互转换的车辆,将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即8年强制报废。这有利于防止车辆临近报废期满前转至外地继续使用,确保道路行驶安全。
在旧的报废规定中,非运营的私家车的报废年限为15年,而新的规定取消了非运营的私家车的报废年限,只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60万公里)的机动车进行引导报废。
其他车型报废政策
1、非营运性质的小、微型汽车取消强制报废,但如果使用年限超过15年,车辆需一年两审,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将强制报废;
2、微型载货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2年,达到年限将强制报废。
3、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达到年限将强制报废;
4、国内皮卡使用年限达15年强制报废;
5、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为15年,达到年限将强制报废;
此外,如果车辆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年检,将强制报废。